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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

2023/08/20

JAC成员应用程序使用条款

JAC成员应用程序使用条款

第1条 总则

  1. JAC会员应用程序使用规约(以下称为“本规约”。)的目的是规定本应用程序的使用者在申请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以下称为“本机构”。)实施的建设领域特定技能评价考试(以下称为“正式考试”。)及发放合格证、申请参加活动、阅览招聘求职信息及使用公告栏功能等时,在使用本应用程序及第2条规定的本服务时适用的条件。开始使用本应用程序即表示同意本规约。
  2. 本规约对使用本应用程序的所有使用者都有效,在废除本规约或使用者解除本服务等之前,实际上会一直维持,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条 定义术语

  1. “JAC会员应用程序”(以下称为“本应用程序”。)是指通过智能手机申请参加建筑领域特定技能评估考试,发行合格证,申请参加活动,浏览招聘求职信息,公告板功能等的应用程序。
  2. “使用者”是指将本机构提供的应用程序下载至智能手机并使用本应用程序的所有法人及自然人。
  3. “服务”是指在使用者可使用的状态下提供本应用程序,以及本机构通过本应用程序向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4. “服务等”是指应用程序和服务。
  5. “软件”是指软件或其他材料,包括由机构提供的模块、组件、特性和功能,无论是否作为本应用程序的一部分提供,无论是否收费或免费。
  6. “更新”是指安全补丁程序、热修复补丁程序、补丁程序或其他更新(包括升级期间发布的新功能、新功能和其他更改。),如果我们确定需要更新,我们会提供给您。
  7. “升级”,是指在组织确定需要升级时,由组织提供给您的产品的新版本,或与产品附加组件或产品相关的附加产品。

第3条 本服务等的利用

  1. 本应用程序可通过将本应用程序安装到可启动的智能手机等终端来使用。
  2. 本服务可通过本应用程序使用。
  3.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意本规约,并根据该规约使用本服务。
  4. 使用者应自行使用本服务等,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本服务等。
  5. 用户负责管理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账户、密码等。
  6. 使用本服务的通信费由使用者承担。
  7. 本机构对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及数据等的处理,以本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为准。此外,注册账户时输入的信息除了提供给在本应用程序中注册的招聘企业外,还仅用于本机构的联络(活动的介绍、问卷调查的协助请求、其他关于本应用的使用的必要确认),以及为达到本机构的目的所需的业务。

第4条 帐户

  1. 用户通过本应用程序输入本机构规定的信息后,本机构可发行用户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账户。
  2. 您同意本机构向您提供的账户属于排他性、不可转让、有偿或无偿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的账户,在本机构知识产权范围内使用账户。
  3. 您对您帐户的安全以及与您帐户有关的所有行为负责。
  4. 您保证您的帐户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会一直存在。

第5条 本应用程序

  1. 在智能手机上安装和使用本应用程序时,本机构可自行决定通过电子方式提供下载,或由本机构许可的第三方交付给您。
  2. 无论本应用程序的交付方式和形式如何,本机构均不承担因交付延迟或错误交付而给您或其他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本机构可能会在使用者安装本应用程序后,提供本应用程序的更新或升级,提供方法与第1项相同。用户应使用本应用程序的最新版本,对于因使用本应用程序以外的版本而导致的问题,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第6条 服务质量

本服务提供的质量为尽力而为型,不保证连接性、信息保存、应用程序的运行、保存等功能的完整性。



第7条 停止服务等

  1. 使用者符合以下情况时,本机构可能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使用者的服务等。
    1. 使用者违反本规约时
    2. 本机构判断利用者对其他利用者或第三者持续施加负荷时
    3. 有侵害第三人行为嫌疑的;
    4. 如果出于合理原因认为停止是合理的
  2. 发生以下情况时,本机构可能会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本服务。
    1. 发生受到第三者攻击等事态时
    2. 如果出于法律原因而认为暂停是合理的
    3. 因地震、雷击、火灾、风灾水灾、停电、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无法运营时
    4. 机构决定停止本服务;

第8条 本服务等的解约

  1. 使用者解除本服务等时
    1. 用户可通过本机构规定的方式删除账户,并从安装了本应用程序的终端删除账户,从而解除本服务。
  2. 符合以下项目时,本机构有可能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除本服务。
    1. 使用者违反本规约时,或有正当理由认为有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时
    2. 被推定参与、参与欺诈、犯罪等反社会行为时
    3. 本机构向使用者提供的所有服务因适用法律或法律理由可能不现实或不实用的;
    4. 利用者有破产、民事再生、公司更生、或特别再生开始的申请时,或陷入与其相同状态时;

第9条 服务停止及解除后的措施

  1. 关于停止使用本服务等的全部或部分时的处理,使用者需在同意以下各项后才能使用本服务等。
    1. 本机构不承担因本服务等停止而产生的用户损害及索赔处理等责任。
  2. 关于解除本服务等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时的处理,使用者需在同意以下各项后才能使用本服务。
    1. 在解约日之前,本规章对使用者生效。
    2. 过了解约日的时候,就会失去使用者关于本服务等的权利。

第10条 禁止权利义务转让

使用者不得将本规约上的地位及由本规约产生的权利义务转让或担保给第三者。



第11条 操作维护

为了安全顺利地运用本服务,使用者应同意以下有关运用维护的基本事项。

  • 在预料之外的期间内,由于停电及系统故障等原因,本服务等的一部分或全部停止,有可能无法向使用者提供。
  • 由于本机构定期实施的系统升级及修复作业等,本服务等可能会暂时停止。
  • 本机构可能会因本服务等的定期更新而变更向使用者提供的本软件等。如果用户的内容和应用程序因此更改而无法运行,则用户将根据更改后的规范进行添加和修改,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12条 知识产权

  1. 本机构保留以下所有权利和利益 (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
    1. 服务等
    2. 本机构通过本服务等提供的应用程序、内容及知识产权
    3. 与服务相关的文档、工具和服务的权利,不包括开源许可。
  2.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等过程中及解约后,不得向本机构提出专利及知识产权的侵害申请,或者将该权利赋予第三方,由第三方提出侵害申请。

第13条 免责

  1. 机构不明确或暗示担保本服务不存在任何实质或法律缺陷(包括与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安全性、错误和错误以及侵权相关的缺陷。)。
  2. 本机构对于因本服务等给使用者造成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但是,本机构与使用者之间关于本服务等的合同(包含本规约。)为消费者合同法规定的消费者合同时,不适用本免责规定。
  3. 即使有前款但书的规定,本机构对于因本机构的过失(重大过失除外。)造成的债务不履行或不法行为而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中,因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害(包括本机构或利用者对损害发生的预见或能够预见的情况。)概不负责。
  4. 本机构对于使用者与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之间关于本服务等产生的交易、联络或纠纷等概不负责。14条服务的使用限制

第14条 本服务的使用限制

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务时遵守以下各项。

  • 不得与第三方共享使用本服务等
  • 使用本服务的ID、密码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 请勿冒充他人使用本服务
  • 使用者在本服务等的登录信息正确且完整
  • 不得违反、滥用、侵害本机构或者第三人的任何权利。
  • 不得有侵害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损害、私人或公共权利的行为。
  • 不得传播淫秽、儿童色情或虐待儿童的内容。
  • 不参与在违法活动中故意使用、诽谤中伤、违法且对个人或者全体有害的目的、人种、性别、宗教、国籍、残疾、嗜好、年龄的歧视;
  • 不得在内容和应用程序中包含有害内容
  • 使用者提供的商品、服务、活动等不包含本服务等
  • 不得复制、转让、披露、出借、分发、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者对第三方进行逆向工程,例如服务。
  • 不要进行本机构认为会给第三者造成困扰的垃圾邮件行为、恶作剧等
  • 不要发送有害程序,如计算机病毒
  • 不故意给其他使用者及第三者的设备等增加负荷
  • 不要用于非法赌博
  • 不得用于广告、宣传或推销
  • 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令的行为。

第15条 消除反社会势力

  1. 使用者保证在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不属于反社会势力(是指暴力团、暴力团成员、从不再是暴力团成员开始未满5年者、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相关企业、总会屋等、社会运动等流氓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以及其他以此为准绳的人。),并且不得进行暴力行为、诈术、胁迫行为、妨碍业务行为等违反法令或有可能违反法令的行为。
  2. 使用者违反前项规定时,本机构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务或采取删除注册等措施。由此给使用者带来的任何不利或损害,本机构概不负责。

第16条 使用者数据的管理、备份

使用者使用的文件、图像、数据、保存的录音文件及设定信息,由使用者负责管理及备份。



第17条 通知

  1. 根据本规约向使用者告知时,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使用者注册时填写的邮箱地址,还是登载在本机构指定的Web网页上,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2. 本服务的使用者注册信息有更新时,会迅速通知本机构。
  3.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严格管理邮箱地址。另外,本机构因使用者错误填写邮件地址,或更新未通知、不完备等,导致无法收到本机构的通知时发生的损失,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第18条 更改条款

本规约有可能在未事先告知使用者的情况下根据本机构的情况进行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更改后的条款将发布在本机构的网站上,并在公开时视为您同意更改后的条款。另外,使用者为了确认本规章的变更点,需要定期确认本机构网站。



第19条 适用法律

这些条款受日本法律的支配和解释。



第20条 协议管辖

关于本规章发生诉讼上的纠纷时,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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