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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 06. 建设特定技能验收计划认证申请
问答
06. 申请建筑专业技能验收计划认证
- 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 (新申请) ※在线输入
- 登记事项证明书、居民证 (原件) 等
- 建筑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显示全职员工人数的文件
- 确认建设载体升级系统事业者ID的文件
- JAC的会员证或作为JAC正式会员的建筑业者团体的会员证明文件
- 律师票据或行政书士票据 (仅限进行代理申请时)
- 在Hello Work招聘时的招聘信息
- 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同等数额以上报酬的说明书
- 就业规则和工资规定
- 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的工资台账
- 证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年数的文件
-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和雇佣条件
- 关于加班、休息日劳动的协定书、变形劳动时间的协定书、协定书、年历
- 雇佣合同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说明书的复印件
- 施工载体升级系统卡副本
- 1号特定技能请告诉我接收外国人时需要的手续
-
1号特定技能如果想了解接收外国人时的整体流程,请务必了解接收外国人指南!请查看接收公司需要执行的操作。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在线向国土交通大臣申请认定。
必要手续及接收计划的在线申请方法・格式等,请确认国土交通省网站的申请指南、格式、系统操作方法 【特定技能制度 (建设领域) 】及各种计划指南。
- 什么是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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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企业必须制定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原则上在线向国土交通大臣提交认证申请。无论是雇佣考试合格者的外国人,还是雇佣免试者的外国人,在签订新的特定技能雇佣合同时,必须接受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定。
- 如何提交“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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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登录外国人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审查、认定事务由国土交通省各地方整备局等实施。
○认定申请处:外国人就业管理系统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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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包括:
(1)不允许雇佣低工资、未加入社会保险等恶劣劳动环境的企业进入建设市场,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
(2)根据雇佣者和雇佣者双方都能接受的待遇,防止建设行业的外国技能者失踪、非法就业等,对于建设行业在接收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时认为必要的事项,通过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定及其实施状况的持续确认进行担保。
国土交通省将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主要认证标准定义为以下 (1) 至 (7) 。
① 接收企业必须获得建设业法第3条的许可
② 接收企业及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在建设职业发展系统的登记
③ 加入JAC及遵守JAC制定的行动规范
④ 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同等以上,工资支付稳定 (月薪制),技能熟练等情况下的加薪
⑤ 事先书面说明工资等合同上的重要事项 (外国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
⑥ 1号对于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后让其接受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讲习、研修
⑦ 接受国家或正当就业监理机构 ( (一财) 国际建设技能振兴机构 (FITS) ) 关于正确履行接收计划的巡回指导
- 何时提交“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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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用目前暂留在日本国内、有望顺利完成技能实习2号课程的人员时,可在“技能实习”暂留资格的暂留期限届满前半年申请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因此建议有计划地进行准备。
- 即使是只进行承包金额不足500万日元的轻微工程的企业,也必须取得建筑业的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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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承包轻微工程的企业,在建设业法上,取得建设业法第3条的许可是任意的。但是,在接收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时,根据“根据规定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号基准的省令及规定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及一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基准等的省令的规定,鉴于建设领域特有的情况,由主管该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的首长制定告示所规定基准的事项;”第3条第3项第1号 (1),即使是只承包轻微工程的企业,也必须获得建设业法第3条的许可。
- 建筑业许可的种类与特定技能外国人从事的工种不一致时,需要重新取得该工种的建筑业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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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业许可的种类无关,即使建筑业许可的种类与特定技能外国人从事的工种的工种名称不一致也没有问题。因此,如果您有一些建筑业许可,则无需再次获得与特定技能职业相同类型的建筑业许可。
- 建设职业升级系统的注册,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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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外国人的接收企业的事业者登记,必须在接收计划向国土交通省申请认定之前完成。
关于外国人的技能者登录,欲成为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人员 (1) 在日本居留时,在申请认定时,(2) 在海外居留时,原则上在入境后1个月以内,必须在提交接收报告的同时,向国土交通省提交建设职业发展卡副本。
- 特定技能外国人的工资设定为多少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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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将支付给与特定技能外国人同等技能的日本技能者的报酬进行比较,适当设定报酬预定额。另外,由于特定技能外国人已经具备一定程度的经验或技能等,因此报酬必须高于第2号技能实习生的报酬金额。同一企业雇佣外国人建筑就业者时,报酬必须高于该外国人建筑就业者的同等金额。另外,即使满足上述标准,如果与事业所所在区域内及全国相同或类似职业的工资水平相比,仍被认为较低,则可能需要重新设定报酬预定额,敬请注意。
- 所谓的月薪制,日薪月薪制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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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是指以“每月计算的金额”(基本工资、每月固定支付的津贴和加班费的合计)支付报酬的制度。不认可根据工作天数,报酬每月变化的日薪月薪制。
- 如果没有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作为比较对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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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与特定技能外国人相同工种的日本劳动者,适当设定报酬金额。另外,即使参考的日本劳动者是同一职业,该日本劳动者是养老金领取者、退休后的再雇佣者等,经验年数相差很大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参考。在这种情况下,请参考周边地区建筑技术人员的平均工资和设计劳务单价,并根据就业规则和工资规定,适当设定应支付给具有3年或5年经验的人员的报酬金额。
对于周边地区建筑工程师的平均工资,请从以下“工资水平结构基本统计调查”中列出的各县的Excel表中选择相应县的“D建筑业”表,并具有相同的经验年数请参考那些人的工资水平。
〇详情请在国土交通省网站的关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技能者请确认
- 一定要加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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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领域的特定技能体系中,根据公告 (2019年国土交通省357号公告) 第3条第3款第2号,必须根据技能熟练程度提高工资。请在接收计划中注明预计加薪金额和加薪条件(例如:工作经验年数、取得资格和技能鉴定、建设职业发展体系水平提高等)。
- 在就业规则中,没有规定关于各种津贴,加薪和退休金的具体支付额,而是规定“那时,考虑到技术人员的劳动状况等决定支付额。”。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无法描述具体的支付金额等,是否可以在接收计划中仅描述“由就业规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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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审查中,为了审查稳定的报酬支付,要求记载具体的支付额。请写上“○○日元以上”等能知道加薪的最低限度。
- 关于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支付,必须通过账户汇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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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制度中,根据告示 (2019年国土交通省告示357号) 第3条第3项第2号,有稳定支付报酬的义务。国土交通省为了切实掌握报酬是否稳定支付,请通过账户汇款支付。另外,通过账户汇款支付时,请在得到劳动者 (特定技能外国人) 的确认和同意后签订雇佣条件书。如果未获得同意,则无法认定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
- 关于确保国内人才的措施,必须附上职业介绍所的招聘票吗?不能代替在招聘杂志和招聘网站上招聘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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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附上职业介绍所的招聘票。在建设领域,根据职业安定法,从事建设业务的劳动者的有偿职业介绍是被禁止的,所以招聘杂志和招聘网站的有偿职业介绍是违法的,所以不能代替。
- 职业介绍所的招聘信息是什么样的内容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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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与特定技能外国人相同工种的招聘
·招聘与特定技能外国人同等程度的待遇和待遇
·自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申请日起1年以内的招聘
·不是所谓的空招 (招人后马上撤回招人的情况等)
-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中附带的,在Hello Work招聘时的招聘票,即使是从技能实习过渡的情况,也必须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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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制度是指,即使采取了提高生产效率和确保国内人才的措施,但由于难以确保人才,因此只有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接收外国人才。审查的重点是国内是否在确保人才方面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因此,即使是从技能实习转为职业介绍所,也必须提交在职业介绍所招聘时的招聘表或类似资料。此外,由于建筑业禁止收费职业介绍,因此不允许附上在招聘/变更工作网站等招聘的书面文件。
- 我进行了外国人就业管理系统的临时登记,但是没有收到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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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业管理系统首页上记载有以下的注意事项。“临时注册时申请的邮箱地址,请注册接收企业通常使用的邮箱地址。免费邮箱地址的话,无法对应邮件未到达等。另外,请注意不能使用运营商邮箱地址。”请确认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是否符合上述情况。
免费邮箱地址是指可以免费使用的邮件服务。Gmail、Outlook、Yahoo!Mail、iCloud Mail、AOL Mail等。根据服务,也有可能设定收信许可列表的情况。有关特定服务的状态,请与服务提供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