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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12. 關於特定技能 第2題
問答
12. 關於特定技能(2)
- 接受“特定技能2號”需要國土交通省的認定嗎?
-
由於“特定技能2號”是直接向出入境居留管理廳辦理手續,因此無需獲得國土交通省的“建設特定技能接收計劃”認定。
現在作為特定技能1號就業的外國人向特定技能2號轉移時,需要在外國人就業管理係統中提交“2號轉移報告書”。以下是外國人就業管理係統2號過渡報告的指南。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_tk3_000001_00005.html
- “特定技能2號”的接收,是否需要加入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事業實施法人 (J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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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特定技能制度時,必須加入特定技能外國人接收事業實施法人 (JAC) 。
變更為特定技能2號的在留資格所需資料中有
『建設領域中的2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特定技能僱傭合同的對方日本公私機關的誓約書』 (領域參考格式第6-2號),
其中記載有「根據規定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7條第1項第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支援計劃基準等的省令的規定,鑒於建設領域特有的情況,管轄該領域的相關行政機關的首長在告示中規定基準的事項 (2019年3月15日國土交通省告示357號) 屬於接受了10條登記的法人或構成該法人的建設業者團體,遵守同條第1號 (1) 規定的行動規範。」。
關於必要資料等請在出入境居留管理廳的主頁上確認。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specifiedskilledworker.html
- 成為“特定技能2號”的必要條件和必要手續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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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要件】
(1) 作為班長具有一定的實務經驗
與業務區分相對應的建設Career Upgrade System能力評價基準中某職種的能力評價基準相當於等級3的“工作天數 (工長+班長) ”為必要的實務經驗;
在沒有相應能力評價基準時,“工作天數 (工長+班長) 必須在3年 (工作天數645天) 以上”為必要的實務經驗。
詳情請參照以下URL的國土交通省資料。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content/001499418.pdf
※僅為“等級3”,並非必須判定等級3。
以能力評價基準的3級所要求的“作為工長或班長的工作天數”為基準來決定天數。
※CCUS技能者ID中沒有作為班長的實際業務經驗時,需同時提交“領域參考格式第6-3號附頁經歷證明書”。
樣式可從國土交通省網頁下載。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_tk3_000001_00003.html(2)“建設領域特定技能2號評價試驗”或“技能檢定1級”合格
必須在業務分類對應的技能檢定1級 (含單一等級) 或特定技能2號評價試驗合格。
詳情請參照“建設領域特定技能在留資格相關制度運用方針”附表2。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content/001735077.pdf
另外,現在沒有為獲得特定技能2號的在留資格而必須進行日語考試的條件。【必要手續】
請向出入境居留管理廳提交必要資料。沒有提交給國交省的文件。詳情請確認出入境居留管理廳主頁。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specifiedskilledworker.html
※現在以特定技能1號就業的外國人向特定技能2號轉移時,需要從外國人就業管理係統提交“2號轉移報告書”。
- “特定技能1號”和“特定技能2號”有什麽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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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居留期間、家人的攜帶、是否是支援對象這一點上有所不同。
JAC雜誌有介紹,敬請確認。
【什麽是特定技能2號?介紹與1號和獲取方法的區別】
https://jac-skill.or.jp/columns/point/about-specific-skills-no2.php
- “特定技能2號”的居留期限有上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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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2號”的居留期限最長為3年,更新次數沒有上限。只要在留卡更新,就能在日本就業。
- 在特定技能1號中獲得了“土木區分・建築區分”的認定,從事的是跳躍職業,特定技能2號也必須滿足“土木區分・建築區分”兩個區分的必要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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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飛躍的工種是屬於兩個分類的作業,所以只有其中一個分類成為特定技能2號時,不會變得不能作業。
關於業務區分與希望從事的建築業種類的對應關係,請確認國土交通省的資料。
【特定技能業務區分-建築業許可對應表】
https://www.mlit.go.jp/tochi_fudousan_kensetsugyo/content/001499406.pdf
- 接收負擔金“特定技能2號”也是發生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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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需要向國交省申報,所以不會成為對象。
- 如果轉為“特定技能2號”,是否會提供10項強制性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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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2號”不是10義務支援的對象。
- 如果我沒有完成“特定技能1號”,我不能成為“特定技能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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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被認定具有“特定技能2號”規定的技能水準和實務經驗,不經過“特定技能1號”也可以取得“特定技能2號”的在留資格。
- 例如,在土木區分積累了班長經驗的特定技能1號外國人,如果通過了“生命線、設備區分”的考試,是否符合轉換為特定技能2號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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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線、設備分類中成為特定技能2號時,需要積累同分類職業的實務經驗 (工長+班長) 。
- “特定技能2號”也可以使用JAC的招聘求職介紹和FITS的母語咨詢窗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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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免費職業介紹事業,特定技能2號的人員也是對象。
※FITS母語咨詢窗口除外。
- “特定技能2號”也可以使用JAC的接收支持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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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訓練支援、臨時回國支援,特定技能2號也是對象。
※ CCUS手續費支援、面向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補償制度、免費日語講座除外。
- 少數企業(師傅、日本員工、特定技能1人等)沒有機會積累班長經驗,能否成為“特定技能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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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班長經驗,並不是要求在同一企業內有經驗。
在建設現場,一般由多個事業所從事同一作業的技能者進入同一現場共同作業。例如,即使是一個師傅,也會作為指導多個事業所的技能者並管理工程的人,被指定為該現場的班長或工長。
無論在企業內部還是外部,只要是能夠積累班長經驗的現場,都可以計算為實際工作天數。
即使是以特定技能2號為目標的人,也推薦分配到能夠積累實務經驗的現場。
- 持有“特定技能2號”的外國人進入現場時,有需要提交的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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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特定技能2號的人進入現場時要提交的文件,國土交通省沒有特別規定。
- 為了讓以“特定技能2號”為目標的外國人積累工長、班長的經驗,想讓他們接受工長教育等,有指定的講習、研討會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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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長沒有聽課的義務。
關於工長,在建設業必須進行安全或衞生的教育。
關於工長教育的內容 (教學計劃) 請在厚生勞動省的主頁上確認。
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 0000152296 .html
※關於教育,沒有特別規定,如由企業實施、接受團體或協會實施的講習等。
※申請特定技能2號時,不要求提交工長等、安全衞生負責人教育等的結業證。
- 就業中的外國人以“特定技能2號”為目標,作為企業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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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支持以滿足特定技能2的要求。
(1) 作為班長一定的實務經驗
為了在現場積累班長經驗,請進行指導和教育,積累實務經驗。
(2) “建設領域特定技能2號評價考試”或“技能檢定1級”的合格
由於考試是用日語出題,所以需要日語能力。與平時學習日語的機會不同,進行學習時的支援也很重要。
- “建設特定技能2號評價考試”在海外也有實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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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沒有實施。
- “特定技能2號”可以將家人從祖國叫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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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滿足條件,可以將家人叫來。
【家屬滯留申請條件】
(1) 2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配偶”或“子女”。
日本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必須成立。
※訂婚、姘居關係、合夥關係、離婚對象等情況下,判斷為不滿足申請條件。
(2) 具有扶養特定技能外國人的能力。
家屬滯留是向在日本取得簽證就業的外國人的撫養家屬發行的居留資格。
2號特定技能要求外國人具有扶養家人的能力。
關於居留資格“家族滯留”,請在出入境居留管理廳的主頁上確認。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dependent.html
- “特定技能2號”希望跳槽時需要什麽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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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外國人因跳槽而變更指定書上記載的特定技能所屬機構或變更特定產業領域時,必須獲得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 “特定技能2號”包含在全職職員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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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在專職職員中。
- “特定技能2號”的國內接收人數是否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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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上限。
關於各領域設定的接收預計數,也僅以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為對象,制度整體上對
2號特定技能外國人的接收人數沒有設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