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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外国人制度概要

本页介绍了“特定技能外国人制度”的设立理由和目的、建筑行业的特定技能工种及制度说明、以及接收企业必须提供的业务。

小册子末尾还包含有关该系统的常见问题解答。
*有关答案,请参阅“验收手册和问答”。

特定技能外国人制度的创设

2018年12月14日,公布了部分修改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及法务省设置法的法律 (2018年法律102号) 。据此,设置了新的在留资格“特定技能”。受此影响,在被认为人手严重不足的16个领域,外国劳动者可以就业。

建筑行业是16个领域之一,也受到人力短缺的困扰,这也变得严重。建筑行业的就业人数在1997年达到685万人的峰值,截至2020年11月已降至505万人。即使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确保国内人才,在仍然难以确保人才的建设领域,建立了接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外国人的制度。

照片:特定技能外国人

建设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制度

与其他产业相比,建筑业的技能实习生失踪较多,失踪的实习生以非法就业的状态在其他建筑工地工作。此外,如果竞争对手公司雇用外国人作为廉价劳动力,人们担心它可能会扭曲建筑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作为一个行业,工资,社会保险,安全和健康有必要坚定地维护规则,消除不遵守规则的公司。

插图:优化失踪的实习生作为非法就业的廉价劳动力

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领域规定,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企业,在从出入境居留管理厅取得居留资格之前,必须先制定接收计划,并接受国土交通省的认定,认定后还必须接受国土交通省或适当就业监理机关对认定计划实施状况的确认。

而且,通过这个制度的创设,技能实习2号等结业后,可以继续作为企业的战斗力工作5年。另外,回国的技能实习完成者也可以再次召回,直接雇用。

此外,作为班长或工长积累一定的实际业务经验,通过“建设领域特定技能2号评价考试”或“技能检定1级”后,符合特定技能2号的在留资格许可条件。作为特定技能2号获得许可后,在留期间的更新没有上限,可以携带抚养的配偶、子女。在建设行业工作的外国人在日本设计生活计划,完善了可以长期工作的制度。

插图:建筑公司与特定技能外国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形象 插图:建筑公司与特定技能外国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形象

建筑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工种

对象是包括建设相关的技能实习工种在内的与建设业相关的所有作业。
另外,考试区分及居留资格上的业务区分分为土木、建筑、生命线、设备3种。

居留资格上的业务区分是以作业性质为基础的分类,而不是根据作业现场的种类进行分类。只要是被认定的居留资格中包含的工程行业,不论现场的种类都可以从事。

在实际工作时,有必要明确雇佣合同上的业务范围,并注意获得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相同或更高的报酬。

插图:土木建筑生命线和设备

根据居留资格可以实施的工程范围如下。

业务分类 【土木】

赤字与建筑分类相同
樱井工程业
铺路工程业
疏浚工程业
园林工程
木工工程
钢筋工程业
桥梁、土木工程
钢结构工程业
油漆工程业
防水工程业
石匠事业
机械器具安装工程业

主要涉及土木设施的作业

业务分类 【建筑】

赤字与土木工程分类相同
蓝色字与生命线、设备分类相同
木工工程
桥梁、土木工程
钢结构工程业
钢筋工程业
油漆工程业
防水工程业
石匠事业
机械器具安装工程业
内部装修工程业
门窗工程业
泥瓦匠工程
清扫设施工程业
屋顶工程
玻璃工程
砖砌块工程业
拆迁工程业
钣金工程
绝热工程
管道工程业

主要涉及建筑物的作业

业务分类 【生命线・设备】

赤字与建筑分类相同
钣金工程
绝热工程
管道工程业
电气工程业
电信工程
自来水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业

主要涉及生命线、设备的作业

成为特定技能外国人

外国人成为特定技能外国人的途径有以下两种。

图解:路线1 (技能实习等无经验者) 和路线2 (技能实习等经验者) 分别成为特定技能1号的路线说明 图解:路线1 (技能实习等无经验者) 和路线2 (技能实习等经验者) 分别成为特定技能1号的路线说明

  ※1“成功完成技能实习2号”是指完成技能实习2年10个月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技能检定3级或技能实习评价考试 (专业级) 的实技考试合格。 [2] 虽然未通过技能检定3级或技能实习评价考试 (专业级) 的实技考试,但根据记录有实习中的出勤状况、技能等的掌握状况、生活态度等内容的实习实施者制作的评价记录,被认定为“良好结业”技能实习2号。


接收企业办理的手续

有为了接收建设领域的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而向企业征收的手续等。
主要商品已罗列,敬请参考。

接受之前
1

建设业法第三条许可的取得 (地方整备局等或各都道府县)

2
间接或直接加入JAC
➡获取会员证书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所需
3
在建筑Career Upgrade系统中注册
4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5

签订特定技能雇佣合同

6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认定申请
(在线申请 (地方整备局等) )
※可在现有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限到期日 (或入境预定年月日) 的半年前开始申请
※建筑特定技能接收计划的审查由接收企业主要营业所的地方整备局等负责。根据地区不同,到审查完成为止有时需要3~4个月。
7

1号制定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

8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窗口或网上申请 (地方出入境居留管理局) )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可以在现有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限届满之日的2个月前开始申请
※“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可在入境预定年月日的3个月前申请
接受之后
9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报告书的提交
(在线申请 (地方整备局等) )
※接受后1个月内提交
10
接收后接受讲习
(一财) 国际建设技能振兴机构 (FITS)
※大约6个月内完成

关于技能实习等变更为“特定技能1号”的居留资格

技能实习生向特定技能1号的转换《优点》

好处1不需要参加技能评价考试和日语考试
顺利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外国人希望转入“特定技能1号”时,可以免除技能评价考试和日语考试。但是,仅限转移到相同职业。
好处2减少初始成本负担
例如,在越南的情况下,如果实习生在日本时转向“特定技能”,则不会产生派遣费用,并且可以降低成本负担。
好处3办理居留资格转换手续需要时间时,可将居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 (6月·可就业) ”
图解:技能实习2号、3号和特定活动 (外国人建设劳动者接收事业) 在没有做好过渡准备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特定活动,边工作边准备。

在留期满期日之前无法备齐申请所需资料等,在留资格转换手续需要时间时,可向“特定活动”提出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以便在预定就业的接收机构边工作边做准备。
※以该居留资格居留的期间,包含在居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的合计居留期间 (上限5年) 内。

详情请确认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网站。

出入境居留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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